北京拟规定: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美
【 北京拟规定: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据北京日报,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记者注意到,对于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校园欺凌、网络沉迷、未成年人“医美”等热点问题,修订草案的相关条款均予以回应。“未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修订草案对未成年人进行“医美”提出了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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