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海外子公司抵押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信披,ST三圣收深交所监管函
【未对海外子公司抵押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信披,ST三圣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3月23日下发关于对ST三圣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根据公司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与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为SSC 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公司”)向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借款4亿比尔(折合人民币约5183万元)提供担保。公司未对上述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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