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据商务部网站,2018年10月15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80号公告,决定自2018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美国123.4%,日本41.1%,实施期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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