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
【两部门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两部门表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指导监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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