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
【山东威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应当包括预售资金收存和使用方式、监管额度、违约责任等内容,协议主要内容要在预售方案中予以明确,并通过附件方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体现。(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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